扫黑除恶进行时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

9月20日至22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组长姚增科一行深入基层,对沈阳、大连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调研期间,姚增科先后来到沈阳市铁西区大青街道隆湖社区、兴华街道,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道林海社区,与两地市委、市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并通过随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谈、听掏心窝子话,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在充分肯定两市开展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果新成效后,姚增科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辽宁振兴发展和民生改善。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带着感情和责任,把守土之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以扎实作风、更大成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

就深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姚增科强调

一要突出专项斗争的政治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敢于“亮剑”,涉及重大典型案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运用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取得突破。

二要把握专项斗争的政策性,制定执行宽严相济政策,明确具体标准界限,促使涉黑涉恶涉“伞”涉腐人员放下包袱、主动交代问题,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赢得斗争更大主动权。

三要注重专项斗争的策略性,有理、有利、有节开展工作,善于区别对待不同对象,讲究方式方法,不仅勇作勇为,更要善作善成。

四要重视专项斗争的群众性,既宣传、发动、依靠群众,又重视群众看“广告”更看“疗效”的心理,及时曝光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重大典型案例,给人民群众以“放心丸”“定心丸”“鼓劲丸”。

五要提高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在决策前做足调研摸底工作,找准问题症结,做到心中有数。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因地因情制宜,有黑必扫黑,有恶即除恶,有霸有乱则治霸治乱。

六要发挥开展工作的创造性,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下结合、融会贯通,抓实抓好有辽宁特色的专项斗争。

七要注重专项斗争的实效性,以此次中央督导为契机,尽快取得一批有分量的阶段性成果,扫出声势、打出声威。

八要清醒认识专项斗争的持久性,将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选派培养一批高素质、熟悉农村的干部下沉一线,扮演“第一书记”角色,强化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与引导作用,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姚增科要求

要正确把握扫黑除恶与政治生态净化、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扫除“障碍”,清除“毒瘤”,不仅实现政治、法纪、社会效果,还要取得明显经济效果,真正满足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需求。要坚持在专项斗争中锻炼检验队伍、保护爱护干部,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陪同调研。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沈阳市市长姜有为分别汇报当地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

记者:何东泽郭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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