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治疗白癜风外用药 http://m.39.net/pf/a_4790098.html
辽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近日,《辽宁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提出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我省各级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方案》强调,要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全省人民共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从划转内容看,《方案》明确,要将我省各级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对象包括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或直接持有的国有企业股权,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原则上以年12月31日作为划转基准日,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集中持有。省财政厅委托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划转企业国有股权专户管理,市、县(市、区)不再设立承接主体。本次划转将按审核确认划转股权、下达股权划转通知、办理国有股权划转手续、相关配套措施、划转企业财务调整及信息披露、报告国有股权划转实施情况六方面程序进行。针对划转股权的管理,《方案》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由辽宁金控集团受省财政厅委托设立专门机构,对划转的国有股权按照划转基准日账面价值记账,专账管理、单独核算。资本管理工作由省财政厅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转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同时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一般不向企业派出董事。针对收益管理,明确划转的国有股权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在国家划转国有资本运作办法出台前,经省财政厅批准,辽宁金控集团可对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企业的增资等。

(来源:金台资讯)

相关新闻

沈阳营商环境民意调查问卷来啦!

近年来,沈阳营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年10月,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基于突出的综合表现,沈阳市跻身15个标杆城市行列,取得这样的成绩值得肯定,但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标先进地区的水平、对照企业和群众的期盼,沈阳的营商环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如今,营商环境已成为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问题。沈阳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真正把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

为切实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充分发挥党媒内参智库作用,助力沈阳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沈阳日报社和中国(沈阳)营商环境研究院联合推出调查问卷,针对企业和群众对沈阳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感受度以及办事便利度,存在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调查,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相关数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请您扫描下方的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enyangshizx.com/syshj/52583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