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年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
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
——治理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年7月12日至7月19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市、区(县、市)的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集中整治阶段(年7月20日至8月31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的主体。各学校要在校园网、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本校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主管校领导的手机号码,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监督管理抓到位,对于举报线索要组建专门调查队伍开展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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