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政策重大调整5月1日开始执行

大伙都知道

公积金对咱们安家置业太重要了

可是因为之前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

一旦工作调动

之前缴存的公积金

一时半会可就用不上了

现在好消息来了

从5月1日起,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阶段性

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说白了

以后省内其他城市的居民来沈购房

也能用公积金贷款了!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首先,小编先跟大家解释一下,啥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承办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

是不是相当合适了?

以后这么合适的事儿

咱全省居民都有机会享受

5月起辽宁省内居民在沈购房

可使用公积金

为保障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沈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公告》。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5月1日起,该中心阶段性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据了解,这意味着全省其他城市市民来沈购房,到指定银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

本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贴息贷款,由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办银行及年政府采购业务中标银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承办。

提取方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可以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或按年还贷提取。

提取额度

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内提取,且不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房款总额;按年还贷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内提取,且不超过本自然年按月还款合计金额。

沈阳居民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

也享受当地同等待遇

据了解,目前,沈阳已经和省内其他城市开通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省内其他城市市民可用公积金到沈阳购房,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享受与沈阳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沈阳市民也可以用公积金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并享受与当地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联系电话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

和平管理部咨询

铁西管理部咨询

沈河管理部咨询

大东管理部咨询

皇姑管理部咨询

浑南区管理部咨询

苏家屯管理部咨询

沈北新区管理部咨询

康平管理部咨询

新民管理部咨询

辽中管理部咨询

法库管理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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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这一个活力四射的东北城市

沈阳也正在全力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各项利企便民的举措纷纷出台

小编希望每个辽宁人

都能从中得到实惠

过上幸福的日子

沈阳好不好,来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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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日报、新北方

新媒体编辑:任子剑

推广合作事宜请联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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