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开公招[]
为进一步充实社保局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所招聘工作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工作,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保代办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人未被相关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直系亲属未曾因重大暴力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况;
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有相关单位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每月基础工资元,缴纳“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进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0日—年3月14日(双休日不休息)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简历一份;
4、咨询
(三)资格审查
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
(四)组织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数量与招录数量比不低于1:2;
面试满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确定拟招录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招录人选。
(六)体检
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九)招聘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年3月10日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
开发区分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开公招003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协勤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所招聘协勤、司机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由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协勤9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人未被相关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要求:男: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协勤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勤劳能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前科劣迹、无纹身。
四、工资待遇
协勤人员每月基本工资元,含个人缴费部分。缴纳“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按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0日—3月1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5号-5)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信息表一份;
4、电子版简历可发送至邮箱:z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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