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目前,新型冠状疫情蔓延,为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参保单位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申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通过网上平台申报办理业务
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网上经办已开通23项功能,主要包括:人员参保登记、批量参保登记、供养亲属新增、人员暂停缴费、缴费通知、个人年度工资申报、个人缴费基数批量修改、人员信息变更、缴费通知单打印等征缴业务;待遇支付暂停等待遇发放业务;审核业务查询、单位参保证明、在职人员参保证明打印等查询打印业务,其它业务功能正在加紧开发中,开发完成后将及时开通服务。
二、网上经办业务服务开通步骤
疫情期间,全市企业养老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新开通用户将支持“用户名+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功能。疫情结束后,这部分参保单位需要申请数字证书,通过数据证书登录系统办理业务,申请证书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开通步骤如下:
第一步:用户注册。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经办系统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网址: 第二步:申请开通网上服务。参保单位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下载《入网申请书》和《用户承诺书》,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发送给所属经办机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也需一同传真。
第三步:开通网上服务。各级经办机构网上业务系统管理员负责为参保单位开通网上服务。经办机构在收到《入网申请表》、《用户承诺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传真件后,核对用户注册的单位全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无误后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管理端对注册用户和参保单位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参保单位可以登录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申报业务。
第四步:登录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申报业务。(网上经办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疫情期间申报业务实行承诺制
疫情期间,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无需提交电子或纸质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凭承诺书审批业务。各级经办机构应建立网上申报业务台帐,参保单位也应建立网上申报业务个帐,并按申报业务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疫情结束后,参保单位需将疫情期间网上申报业务所需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交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或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的参保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网上经办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服务--
附件:1、全省企业养老、机关养老网上经办用户注册操作说明
2、全省企业养老、机关养老网上经办业务申报操作说明
3、网上经办入网申请表
4、网上经办用户承诺书
(附件可通过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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