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我校研究决定对年招生考试方案做出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现场校考,专业考试改用提交考试视频,实行初复试“一试完成”。
所有专业取消现场校考,调整初复试专业考试内容要求,一试完成。考生须按照《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简章(调整版)》及《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专业考试样考视频1》的要求,自行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按我校要求的时限邮寄到我校。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每报一个专业应提交一份视频。我校将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视频考试评分。
二、外考区专业考试调整
疫情前,黑龙江、吉林、北京、河南、成都考区初试已合格的考生,取消现场复试,须按照《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简章(调整版)》及《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专业考试样考视频2》的要求,自行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按我校要求的时限邮寄到我校。参加多个专业复试的考生,每参加一个专业应提交一份视频。我校将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视频复试考试评分。
三、报名及报名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及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10日。考生须按网络报名工作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sycmwd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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