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18周岁,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