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律师王颖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如

很多人可能都遇到过道路交通事故,而对相干的的认定成了判定事故双方的标准。而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有部份人对认定是不服的,这时候该如何处理呢?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有两种办法:

1、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只是复核非行政复议)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投递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要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12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不是受理决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之外通行时产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不是清楚,证据是不是确切充分,适用法律是不是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划分是不是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2、在民事诉讼进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不是采用。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不是采用,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比例。

由于交通事故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被当作证据使用,所以在法庭判案时,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当庭提出。具体的相干问题咨询建议找专业的律师,以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

来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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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于年获得律师资格,至今已从业16年之久,在此期间办理了近千起刑事、交通事故、婚姻、遗产继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等案件,曾屡次接受中央、省、市电视台等媒体采访,并担负多家企业法律顾问,通过不懈努力,不但将企业行将产生的风险消灭于萌芽当中,还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更是不计其数。本人进入法律行业已近二十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的处理也更加游刃有余,但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依然是我始终不变的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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