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法院与皇姑区政府共同规范行政诉讼促

      新闻背景

按照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市内五区交叉管辖的规定,自年9月1日起,皇姑地区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5月24日,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杰等同志来到皇姑区政府,与皇姑区区长王新北、副区级调研员董显声等共同召开“规范行政诉讼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延丹莅临会议并作指导,皇姑区法院院长张立斌列席会议。

此次推进会是和平法院“法律四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和平法院源头化解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主旨是“规范应诉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会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市法院、和平法院两级法院领导与皇姑区政府及部门领导进行座谈交流;二是和平法院为皇姑区驻区及区属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行政诉讼工作培训。

      

座谈中,李清杰院长代表和平法院向皇姑区政府递交了《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并围绕行政机关如何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及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责任意识,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二是强化皇姑区法制办职能作用,在推动皇姑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和解决行政纠纷中发挥积极的沟通、协调及督导作用;三是建立政府部门与法院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案件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工作,从根本上有效化解行政诉讼案件,节约行政资源和行政成本。

      

王新北区长表示:皇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举行内部法制培训,但目前行政执法、窗口服务等人员知识结构较为单一,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通过法院的普法宣传及应诉指导等工作,可以促进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机关人员的法治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案件,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节约行政成本,推进会对于我们政府机关来说是意义重大、必要及时的。

      

市法院张延丹副院长总结指出: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行政诉讼案件更为复杂化,新形势下对行政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会议的召开,既体现了皇姑区政府对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力度,也反映了区政府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的不断提升,相信通过政府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诉讼案件、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初衷一定会实现。

      

与会领导重点围绕如何减少行政纠纷案件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平法院赵明静副院长及徐一凡庭长分别就皇姑区政府及部门领导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座谈结束后,赵明静副院长、徐一凡庭长为皇姑区驻区及区属机关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诉讼工作的培训辅导,做了《年以来皇姑区政府机关涉诉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赵明静副院长在培训中重点阐述了加强法院与政府间良性互动的目的与作法;徐一凡庭长分析区属行政案件特点及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总结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及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及建议。

            

培训交流活动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和积极响应。以本次活动为开启,皇姑区法制办及涉行政诉讼单位与和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了工作对接和联调机制,并将长期坚持和完善。









































北京市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北京白癜风哪里医院好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enyangshizx.com/sysxs/51984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