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想
如果城市温柔了城管
该是怎么样的一个画面
大家可想而知!
当前人们谈到的“城管”,即是城管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对于城管,在不少老百姓心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贬义的看法,舆论有时也会把他们推到风口浪尖。那么,城管到底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做些什么样的事呢?今天小编有幸跟随城管人员现场执法,下面就带大家走近城管,近距离的了解他们。
县城城管各中队执法人员对城区市场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整治清理
街道重点区域整治“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小编跟随执法队员来到宝信商场街道时,随处乱摆的水果摊、蔬菜摊出现在街道两侧,影响着来往的交通,执法队员立马上前对其进行规劝,摊贩们也非常配合城管人员执法,加大了执法队员的工作强度。
当前,城管人员负责认真的执法中,及时清理阻碍车辆、行人行走的乱摆乱放现象。
定时定人定责,专人盯守。据小编了解,城管大队实行“定时定人定责,专人盯守”的工作机制,对各重点地段进行专人盯守,分别安排一中队队员负责河东六角亭以南辖区的市容市貌监管工作,执勤岗点在南堤;二中队队员负责河东以北辖区的市容市貌监管工作,执勤岗点在果园市场边;三中队队员负责河西以南辖区,执勤点在中天大夏正面;四中队队员负责河西以北辖区,执勤点在伊隆达广场;五中队队员负责夜间市容市貌监管工作;机动队队员负责县城户外广告、招牌、管网、横幅以及建筑淤泥、渣土和垃圾处置当面的管理工作)。若发现有乱摆乱放乱贴乱丢乱倒的现象则立马对其劝阻,尽量避免出现乱、脏、差的现象及影响交通、行人的堵塞情况。
近年来,城管人员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城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合法执法、理性执法、柔情执法是他们的工作原则。据县城居民反映,与以往相比,县容县貌的确得到很大的改善,各街道乱摆乱放的现象得到良好的整治,县城比较拥挤的街道,交通也变得畅通许多。
以前各街道两边都摆满了水果摊、蔬菜摊、猪肉摊......可现在,几乎没有此现象出现。
其实
城管人员的工作确实不易
今天
小编总算是体验到了
在此,给我们的城管人员点个zan。
春节要来了
一起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吧!
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城市管理的通告
和府〔〕91号
为维护春节期间县城市容环境秩序,规范县城年货摊档经营行为,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根据《广东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平县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春节期间我县城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县城范围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所有沿街单位、门店必须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一律入室规范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切实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确保“门前三包”区域整洁有序。
二、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县政府决定在县城部分路段设置春节年货临时经营点,设置时间为:年1月3日—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初六至十二月三十日),共25天,具体设置如下:
(一)农副产品临时经营点:县国税局南面路段,长约米,即县国税局南面路口至县体育馆路口人行道;
(二)家禽临时经营点:县文化广场内;
(三)流动摊档临时经营点:龙湖南路段,长约米,即龙湖市场旁水口沙石桥(老桥)至新桥(蓓蕾幼儿园)沿河边人行道;
(四)迎春花市、春联、灯笼临时经营点:和平国际商贸城北面路段,长约米,即商贸城大门人行道及公路辅道内。
以上路段临时经营点及经营者要服从管理,依法、有序经营,对违规经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需到以上临时经营点摆卖的商户,请于年12月31日前到县城管局城监大队办公室登记备案,先到先安排。
三、春节期间,县城范围内凡未按规定依法经营的,或拒绝、阻碍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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