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沈阳人的医保
缴费标准将有变化!
9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调整,对比年此标准,个人支付和政府补贴均有提高:
参保对象
参保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合计
其中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本市老年人
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无参保单位的老年人
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
0
低保边缘户
本市成年人
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人员
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
0
低保边缘户
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
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
低保户、孤儿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
0
低保边缘户
56
学龄前儿童、
新生儿、
准新生儿
普通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
低保户、孤儿及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
0
低保边缘户
84
医保的及时缴费续保
关乎我们能否更好的享受到
这项重要的社会福利!
所以,
关于医保缴费的信息
大家一定要注意看好
▼▼▼
什么是“自动续保”?“自助缴费”方式是区别与“社区缴费”之外的缴费方式。自年9月1日起,沈阳医保将为由社区代办的已经参加年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的0-5岁学龄前儿童、成年和老年居民自动办理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续保业务。该项业务称之为“自动续保”。
上述人员自动续保后,自动计算为上年参保社区参保人数。这些人员不需要再到社区办理参保业务,可直接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
“自动续保”人员缴费方式:自动续保人员可直接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如需选择“社区缴费”方式,可由社区删除“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后重新进行参保核定。“自动续保”人员应在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费。未缴费的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将12月1日自动删除。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下面这些人员
暂未列入“自动续保”范围
首次参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外市户籍人员仍然由社区负责组织参保。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组织参保。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孤儿仍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参保业务。本市户籍6-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处于学龄期间,所属参保代办单位变化频率较大,暂未列入“自动续保”范围。
自动续保后
可能很多人要查询
续保信息及缴费情况
下面的4种查询方式
请大家记好哦
1.社区业务平台查询。
社区工作人员在网办平台“医保核定数据查询”版块输入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动续保”批量核定信息。
2.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原医保局网站)查询。
登陆该网站,通过个人办事大厅-个人权益信息查询板块查询续保信息及缴费情况
3.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查询。
通过此电话按照提示自助查询。
4.告知服务。
市医保中心也将对办理医保业务时预留手机号码的自动续保人员进行短信告知,并对已经注册沈阳智慧医保APP的用户推送续保信息。
自动续保人员
如果发生医保参保身份变化的,
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由普通居民转变为重残身份的,由社区办理删除自动续保信息后重新办理参保(解读,删除方式之后提到);
②由社区参保对象转变为学生的,学校在办理参保业务时系统自动删除(解读)自动续保信息;
③由社区参保对象转变为民政参保对象(即: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的,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参保业务时系统自动删除自动续保信息;
④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在办理单位参保或灵活就业参保时,由医保中心一站式办结停保、续保业务;
⑤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12月1日前删除自动续保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或直接拨打各医保中心业务电话办理删除自动续保业务,也可以到社区删除核定信息,社区可对全市范围内“自动续保”数据进行删除。社区和医保中心删除自动核定信息无需留存任何手续。
待自动删除程序开发完成后,学校和民政代办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业务时将由系统自动删除批量核定信息,无需参保人员到社区或医保中心办理删除业务。
未缴费的自动续保核定信息将在9-11月份集中参保时间结束后(即12月1日)自动删除。如需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业务应到社区现场办理或使用沈阳医保APP办理。
小编还要
特别提醒一下的是
(一)取消现金缴费
按照省人社厅8月下旬转发的人社部4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社保卡代扣代发和自助缴费,年底前取消现金业务。我中心立即调整业务流程,协调银行部门,联系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程序改造,通过增加缴费渠道的方式,解决取消现金业务带来的缴费问题。
(二)社区参保人员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在社区办理参保或续保业务后,可自愿选择“社区缴费”方式和“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社区缴费”方式包括:银行小票、支付宝扫码台。“自助缴费”方式包括:沈阳智慧医保APP,盛京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POS机等。
医保缴费关乎我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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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樊华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编辑郭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