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

8月5日,《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在隆安召开。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小平、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崔红、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副教授孔祥参作为立法专家受邀参与项目论证。立法起草小组成员、执法局法规处和分类处工作人员等十余人参加了立法论证会。会上,李小平主任从草案制定的重点、处罚范围的合法性等角度提出了意见;崔红教授从立法的可操作性方面谈了个人看法;孔祥参副教授从立法依据、处罚种类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8月7日,《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座谈会在隆安成功举行。沈阳市人大代表、沈阳市政协委员、再生资源行业代表、环卫科技企业代表、社区负责人、物业公司代表及居民代表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各位代表从行业及生活实践出发畅谈了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大家集思广益,踊跃发言,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市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处处长田春彦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有关垃圾分类的具体问题做了解答。市行政执法局法规处也派员参加了座谈会。以上“两会”均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冯昀律师主持。《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是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受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冯昀律师主持的市政府立法项目。冯昀律师有近20年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多年,主持参与了《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治理条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辽宁省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百余件地方立法的起草、修订、论证、评估工作。此次主持的《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业已完成,即将上报市政府常委会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活理念的更新,更是一种新时尚,立法势在必行。因关涉在我市生活的每一个人,立法的论证与调研尤为重要。《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文明城市的构建。《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立法项目的完成再次彰显了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在地方立法工作方面的实力和在沈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与担当。隆安将不负众望,审慎勤勉继续为辽宁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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