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崔俊3月26日在沈阳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3月14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经测算,将为全市各类单位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负担16.48亿元。本次阶段性减征降费是面向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各类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减半征收。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征范围。减征时间:年2月至5月,为期4个月。减征费用:本次减征是对减征时段内的所属期费用。参保单位补缴减征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不在减征范围。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征政策。已全额缴纳企业减征办法:对于自年2月已全额缴纳的企业,优先退还应减征金额;也可根据企业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缴费。已缓缴企业减征办法:对于年2月已缓缴的企业,经重新核定应缴额后在3月缴费时进行补缴,单位补缴费用到账时补划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待遇:实施减征期间,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不变。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以通过我市医保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地医保咨询热线咨询相关问题,对单位、参保人在享受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问答Q1:阶段性减征阶段,即年2月至5月4个月单位缴费比例及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多少?A: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沈医保发[]17号)要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即阶段性减征阶段,即年2月至5月4个月单位缴费比例为4.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2%。Q2:延期缴纳职工基金医保费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A:由于3月14日沈阳市政策刚刚出台,对于年2月、3月已经正常缴纳职工基金医保费的企业,需要重新到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核定,并按照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核定单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纳。2、3月份的可以在4月15日之前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图文来源:全媒体中心新闻广播记者魏建君▍图文编辑:斯斯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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