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小伙伴们赶快来看看下半年,沈阳房地产市场将有哪些新措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开
市政府将就稳定市场、防控风险,细化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市的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简政放权,年底前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开。
各区拆迁和棚改的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80%加大公租房和棚改货币化安置用房采购力度,优先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货币化安置用房,各区拆迁和棚改的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80%,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以执行零首付。
个人出租房按4%征税调整房屋租赁税收政策,七月起,个人、企业出租住房,按综合征收率40%计征,出租非住房房屋,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按综合征收率7%计征,达到起征点的按12%计征。
取消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限制加大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取消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限制,缴存职工直系亲属可以以共同借款人身份申请贷款、共同还款,有条件实行住房公积金“零首付”贷款。
入住率超过一半的新建小区,附近必须配备公交线路加快启动实施《沈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入住率超过一半的新建住宅项目,附近必须配备公交线路,新建小区物业选聘需要在现售前一个月公开招标。
新闻频道记者马利、崔金福采访报道
新媒体编辑宋欣欣制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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