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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探索和完善基本医疗付费方式,按照《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的通知》(伊医保发〔〕4号)、《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单病种定额标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医院于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全面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单病种定额征求意见,及9月份医保违规问题通报会议。会议由医保办主任刘剑英主持。
常务副院长李伟军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医保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大,科学使用医保统筹资金变得尤为重要,“按病种付费”将成为一种必要的结算模式。我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医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次“病种定额”的统计、测评工作。全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医保办主任刘剑英同志传达了《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的通知》(伊医保发〔〕4号)、《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单病种定额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具体内容,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已选取个单病种及制定相对应的定额标准。会后各科室要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准确对表格内种疾病中的本科室治疗范围疾病进行统计、上报。配合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做好本次单病种的统计、定价工作。
会议最后,刘剑英主任对我院年9月份市医疗保障局及各县区在审核中发现的医保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刘剑英主任强调,随着医保改革的进行,医保统筹资金使用的监管及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将进入常态化、正规化、科学化。希望临床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医保相关政策,更合理、合规的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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