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最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自年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通知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暂不在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立案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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