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3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辽阳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对除灯塔市以外地区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部分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市域外所有来(返)辽阳人员须提前3日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抵达辽阳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入社会系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从沈阳市、营口市非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行1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从吉林省、上海市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暂停举办各类演出、培训、促销、展销等活动。非必要不召开50人以上规模会议,确需召开的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禁止在农村小卖店等室内场所聚集打牌等,倡导村民少串门、少走动。
三、调整部分公共场所管理规定。4月3日起,理发店恢复营业,严格查验行程码(对红码、黄码和带星号人员禁止开展服务),实行错时错峰预约服务。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美容院、游戏厅、台球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四、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监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建筑施工工地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医疗机构住院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五、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纪念堂、散坟集中安葬区停止一切祭扫活动,实行封闭管理。殡仪馆(含殡仪服务站)祭奠厅关停,暂停送丧、守灵、遗体告别等服务项目。
六、加强学校防疫管理。全市高校严格执行全封闭管理;中小学继续暂停线下教学,各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闭园。
七、发挥医疗机构、药店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就诊患者及购药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对不落实防疫措施或违反防疫规定的严肃处理。
八、大型商超、生鲜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行程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从业人员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拟复工复产的,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审批并监督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企业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关停。
十、如果疫情形势持续平稳,4月6日将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公交和饭店堂食。
十一、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未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得越实,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时间越早。希望全体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努力守护美好家园。
辽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年4月3日
原标题:《辽阳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