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人社
高校毕业生免费的专业转换培训要在沈阳举办喽快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都有哪些专业?怎么报名?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财政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养新型高技能人才,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4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年在我市组织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以下简称“专业转换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专业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辽宁籍或在辽宁高校就读的外省户籍的,年、年、年离校未就业(不含曾就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记录为准)及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均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下同),上述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原则上只可参加1次专业转换培训。毕业后曾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在培训范围之内。
(二)培训专业。大数据开发、软件系统操作、工业机器人操作及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及维修、数字新媒体制作、物联网应用、5G通信技术应用、数控设备应用与检修等专业。
(三)培训方式。培训时长按专业确定为3—6个月。培训机构按规定时长进行培训,每月培训天数以当月实际工作日为准(除去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每天培训不少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学员个人出勤率原则上不得低于90%。培训机构须利用自己所属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核验的场地进行培训。
二、培训补贴政策
(一)培训补贴。对参加专业转换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不同专业补贴期限和标准不同,补贴直补培训机构(补贴标准见附件1)。
(二)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鉴定并取得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鉴定补贴的标准和申领方法等,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54号)执行。
三、专业转换培训工作程序
(一)征集遴选培训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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